再谈信息监管– 电子邮件的“好处”
August 5th, 2006
在这个宋如华之资本“无间道” 托普神话终于谢幕!报道里面看到了这样一段文字:
二、隐匿证据,死无对证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托普的问题之所以至今没有一个来自监管部门比较正式的定性的说法,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托普的大部分财务帐册或被销毁、或被转移。宋如华专门设置托普金融集团来管理融资、资金调拨等事务。这个金融集团被称为宋如华进行资金调度的“东厂”,为其种种掩人耳目的资本运作出谋划策。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在资金的调动上,宋如华等托普高管都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沟通,没有任何书面记录,以免留下任何书面证据。后来监管部门在调查中,从查封的公司有关人员的电脑中发现了大量资金调拨的邮件指令。从邮件指令看,资金划拨极其频繁,往往在不同的公司间转来转去,但最终去向难以查清。如托普软件关联方浙江普华公司账上设置了“往来清理差额”的科目,其中无法核对的往来款差额达2.29亿元,形成资金“黑洞”。在宋出国前后,托普集团子公司、孙公司之间大量资金频繁倒帐,巨额资金去向不明。
我们的监管还有很多的空白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