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的道德底线

October 25th, 2004

    ■潘志兴

    数天前,冯小刚为他的贺岁新作《天下无贼》在北京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在接受众多记者的采访时,原本春风得意的他却一下子发怒了:当北京某娱乐周刊记者自报家门之后,冯小刚当场脸色大变,强烈指责该周刊“无耻”、“没有道德”。原来,该周刊曾将一些明星的家庭住址做成专题刊发,还特意配上了地图标明具体的位置,结果,冯小刚的家门口从此就多了一个一直蹲守着的“神经病”,给冯小刚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和麻烦。面对这位记者,气愤至极的冯小刚坚决表示永远不接受这家媒体的采访。

    冯小刚的遭遇的确令人同情,公众人物确实并不那么好当。不过这样的事情即使是发生在普通人身上,恐怕也是谁都难以接受的。那家周刊的做法,是否触犯了现有的法律,我不敢枉下定论,但毫无疑问,它“突破”了作为媒体最基本的道德底线。

    媒体拥有话语权,所有的报道都会在不同程度上产生相应的社会影响,这是媒体的优势。但正是因为有这样的优势,就更需要媒体有道德良知的自我约束和社会责任。这应该是媒体报道的最基本的底线。然而现在某些媒体的报道,却在屡屡突破“底线”,这一现象在娱乐报道中尤为严重。对于明星创作之外的健康的日常生活和兴趣爱好作一些适度的报道,当然未尝不可,但如何报道就不仅仅是一个“技术”问题,而是媒体的趣味和社会道德价值取向的问题。现在的一些娱乐报道,对创作本身兴趣不大,津津乐道的是“激情戏”、“擦出火花”和个人隐私,就像鲁迅先生说的,眼睛只盯着“脐下三寸”。一些原先只是在海外媒体中才有的“狗仔新闻”、“八卦新闻”,现在在国内的某些媒体中,占据了大量的篇幅甚至是主要篇幅,更有“青出于蓝胜于蓝”之势。他们这样做的理由似乎很充分——读者喜欢看。事实果真这样?曾有一家电视媒体对这一事件作了一个即时调查,在参与的1200多人中,有1000多人认为是“小报太无聊”。可见读者和观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比某些媒体更有道德和良知。近几年来,从事影视娱乐报道的记者形象不佳,很大的原因就是“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这对那些严肃认真工作的影视娱乐记者和媒体来说是很不公平的。对于那些媒体,我们不妨像冯小刚那样,理直气壮地对他们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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